近日,四川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上,《四川省電梯安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獲表決通過。《條例》將于2026年5月1日起實施。
《條例》對住宅小區電梯轎廂設置無障礙設施作出規定。支持住宅小區電梯轎廂內配置無障礙設施,為殘疾人、老年人提供便利。公共建筑、公共場所、交通運輸設施以及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的電梯轎廂,應當按照國家標準配置扶手等無障礙設施。
《條例》明確通信運營企業保障電梯無線通信信號覆蓋、通信管理部門加強督促的相關責任,增加“通信運營企業應當根據建設單位或者電梯管理單位的申請,及時安裝通信設施。通信管理部門應當督促通信運營企業做好電梯無線通信信號覆蓋的有關工作”條款。
根據《條例》,鼓勵投保電梯安全責任保險。鼓勵電梯生產、經營、管理、維護保養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采用人工智能、物聯網、大數據等技術,提高電梯安全性能,增強事故防范能力和應急救援能力。
電梯維保方面,鼓勵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對物業費中用于電梯維護保養、檢驗、檢測等運行費用的比例或者數額進行約定。支持業主將共有部分收益、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及其孳息等用于電梯更新、改造、修理,或者用于購買電梯安全綜合保險,以保障電梯更新、改造、修理等費用。鼓勵對故障頻率較高、使用年限長、配置水平低、安全隱患突出的電梯和業主更新意愿強烈的住宅電梯進行更新、改造或者修理,保障電梯的安全運行。
針對當前電梯困人事件較多、應急救援不及時的問題,設置應急救援專章,將電梯應急救援納入應急救援體系,設置專用求助電話,做好電梯困人應急救援工作。
此外,《條例》規定,攜帶犬只的,未采取收緊牽引帶、戴犬嘴套、裝入犬袋或者犬籠的,不得進入電梯;攜帶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或者其電池的不準進入電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