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交通運輸部門堅持有訴必查、一案雙查,持續加大出租汽車領域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力度,嚴厲打擊出租汽車駕駛員各類違法違規行為,規范出租汽車營運秩序,切實保障乘客權益。現公布5起典型案例,旨在以案釋法、警鐘長鳴,提醒廣大出租汽車駕駛員嚴格遵守法律法規,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服務意識。
案例一:2025年11月30日,吉AZ4583出租汽車駕駛員宋*甩客,依據《長春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對宋*罰款2000元,扣除服務質量信譽考核15分。所屬企業長春金柏茂汽車貿易有限公司按照內部管理制度,對宋*做出帶車學習7天的處理,學習期間駕駛員和車輛不得參加營運。
案例二:2025年11月17日,吉ADP4998出租汽車駕駛員莊*廣不按照規定使用文明用語,依據《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對莊*廣罰款500元,扣除服務質量信譽考核5分。
案例三:2025年11月13日,吉AD62205出租汽車駕駛員曹*拒載,依據《長春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對曹*罰款500元,扣除服務質量信譽考核5分。所屬企業長春金鋒出租汽車有限公司按照內部管理制度,對曹*做出帶車學習3天的處理,學習期間駕駛員和車輛不得參加營運。
案例四:2025年10月21日,吉AY0352出租汽車駕駛員張*明拒載,依據《長春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對張*明罰款500元,扣除服務質量信譽考核5分。所屬企業長春金城汽車貿易有限公司按照內部管理制度,對張*明做出帶車學習3天的處理,學習期間駕駛員和車輛不得參加營運。
案例五:2025年10月7日,吉AD51118出租汽車駕駛員姜*金拒載,依據《長春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對姜*金罰款500元,扣除服務質量信譽考核5分。所屬企業長春大眾卓越出租汽車集團有限公司按照內部管理制度,對姜*金做出帶車學習3天的處理,學習期間駕駛員和車輛不得參加營運。(來源:長春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